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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我校研究生中树立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学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拟对在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研究、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选表彰,现就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2017-2018学年度“2+3”辅导员毕业班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 “2+3”辅导员)

2.2018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含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2+3”辅导员)

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

4.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毕业年级)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7-2018学年度“2+3”辅导员毕业班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2+3”辅导员):

5月29日(周二)前,提交4个附件材料

2.2018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5月29日(周二)前,提交2个附件材料

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

5月29日(周二)前,提交2个附件材料

4.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5月21日(周一)前,提交3个附件材料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

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统筹评审工作

为便于各学院科学、高效开展评审工作,本学期学校一次性下发各类奖学金通知。由于我校已形成纵横有序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统筹、计划,切实提高评选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3.按时报送材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各项目评审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学生填写的材料一定要经辅导员审核并公示,学院上报的材料一定要经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字,确保报送材料的准确性。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2+3”辅导员毕业班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相关通知及附件(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2+3”辅导员)

2.2018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相关通知及附件

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相关通知及附件

4.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相关通知及附件

5.2018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项目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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