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要求,自2017-2018学年度起,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将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助学中心对全省高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统一线上资格认定及审核,今年是系统启动的第二年。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注意:一年一认定,去年入库的也需重新提交材料申请)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2018年6月1日—9月8日
学院审核:2018年9月9日—9月17日;
学校审核录入系统:2018年9月18日—9月30日。
三、认定等级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困难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1、特殊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1)特困供养人员;(2)城镇最低收入困难家庭;(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4)建档立卡户;(5)特困职工家庭;(6)孤儿;(7)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8)因公牺牲警察子女;(9)学生本人残疾等。
2、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四、认定程序
1、申请学生准备材料(6月1日—9月8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认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附件2),并按照附件2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顺序按照附件2的清单顺序从上至下叠放,所有打钩选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审核时一律不认)。然后把所有材料按照附件1(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从至下装订成册,开学后交给班级生活委员,由班级审核并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录入模板》(全部年级都要录入,附件3)以及《在校生信息录入—模板》(只2018级需录入,附件4),录入完发送至2012982806@qq.com。
2、学院审核及录入(9月9日—9月17日)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并汇总《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录入模板》(全部年级,附件3)以及《在校生信息录入—模板》(2018级,附件4)。
3、学校审核及录入系统(9月18日-9月30日)
学校审核学院上交信息,并录入系统。
4、省教育厅助学中心认定
省教育厅助学中心,根据各高校审核确定并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统一审核确定全省高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位同学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奖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收回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
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全部年级申请入库的学生都需录入);
4.在校生信息录入表(2018级全体学生,不管申不申请入库都需录入,其它年级所有学生均不需要);
附时间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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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